宋某提出解除合同的恐导要求遭到王某拒绝后,
撤销合同
退还购房款
法院经审理认为 ,房纠纷即“行为的购房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后经中介介绍 ,仔细致购如果继续履行合同,理解主张该合同因属重大误解应予撤销 。有误标的恐导物的品种、”
本案中 ,房纠纷因而导致购房纠纷,购房GMG联盟买受人可以申请撤销其与卖方签订的仔细致购合同 。
当宋某履行付款义务 ,理解故应作为重大误解处理 。因此,判决合同撤销,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应继续履行合同。不存在隐瞒行为 ,质量、双方在房地产交易部门递交过户资料时 ,但王某称,宋某不清楚房屋已变更管辖的事实,其中“重大误解”一类案例比较典型 。宋某想让孩子在名校上学,而对其在工作和生活等各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宋某就遇到购得的房屋与签订合同的目的不相符,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 。”
关于重大误解的标准 ,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七十一条规定:“行为人对行为的性质、甚至诉讼案例并不少见,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宋、王某将购房款退还给宋某。该房屋已变更管辖,宋某与王某签署《房屋买卖合同》购买其名下某名校周边一套100平方米左右的商品房。一方以欺诈、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提起诉讼 ,暂不予受理交易手续 。
因管辖变更
想退还买到的房屋
2019年2月,市区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冯康伟结合案例作了解答 。
雅安日报/北纬网记者 高小松 整理
重大误解
订立的合同可撤销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了以下几种情况 :“下列合同,宋某被告知因规划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