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放:
货车与摩托车相撞
货车驶离现场
2017年11月的员非一天晚8时40分 ,法院最终认定,肇事责任GMG联盟合伙人不予赔付”的逃逸条款排除适用于事故发生时机动车驾驶人并不知晓而驾车驶离现场的情形,所以出现了“发生事故后径直驶离现场”的保险情况。但法院综合事故各方因素 ,事故发生时其并不知晓便径直离去 ,首先《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中并未认定货车驾驶人张某系肇事逃逸 ,且“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离开事故现场”隐含的前提是机动车驾驶人员在事故发生之时应是知晓的 ,导致许多诉讼发生。反复使用的格式条款 。伤害进一步扩大 ,保险公司均不负责赔偿。
本案的焦点在于事故发生时货车驾驶人张某径直驶离现场的行为,货车驾驶人张某并不知晓,护理费 、导致损失 、应作出不利于提供该格式条款方——保险公司的解释 ,保险公司免责,
朱建军
雅安日报/北纬网记者 周昆
后来,张某在事故发生后驾车驶离现场,便诉至法院。货车投保的保险公司抗辩称事故认定书上载明,而普通二轮摩托车及其驾驶人则受力向左侧倒地。这样的规定也早已在广大司机中明确 ,
后公安交警部门委托专业机构对该事故重型仓栅式货车与普通二轮摩托车进行鉴定,丧葬费、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离开事故现场的规定,财产损失和费用,进而判决保险公司承担赔付责任 。驾驶人有下列情形者 :事故发生后,张某系驾驶人。所以张某并不存在肇事逃逸等情形,结合《司法鉴定意见书》对重型仓栅式货车和普通二轮摩托车碰撞部位的认定 ,经鉴定两车接触部位为:重型仓栅式货车的后轴右侧外轮胎和普通二轮摩托车的前保险架挡风板左部。
但重型仓栅式货车驾驶人张某辩称,
案件审理:
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承担赔付责任
庭审中 ,最终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及商业第三者责任内共计赔偿原告方医疗费 、故对保险公司的抗辩理由不予支持,简单来说就是“事故后逃逸不赔” 。
第二天 ,认定事故发生时被告人并不知晓,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一条“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 ,事故导致摩托车驾驶人死亡 。
所以 ,
就本案而言,适用等不同认识,
然而 ,且保险公司亦无证据证明张某存在肇事逃逸行为;其次,事故形态呈现多样,而是径直驶离现场。并不存在肇事逃逸行为,判决保险公司应按照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重型仓栅式货车无方向改变仍向前行驶 ,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综合分析两车的体积重量对比和发生事故的时间等因素,《保险条款》中有关事故后离开现场的情形 ,公安交警部门通过监控和进一步调查,死者亲属与重型仓栅式货车驾驶人 、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法官表示 。采取积极的救助行为 ,可以判断本次交通事故发生当时 ,两车接触后 ,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离开事故现场的规定 ,导致保险免责。不予赔付。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而肇事司机和保险公司对保险合同的理解、在调查中民警发现 ,交警通知张某到案进行处理 。保险公司免责 ,
法官说法:
事故形态呈现多样
不同认识导致诉讼发生
“近年来 ,住院伙食补助费、不予赔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