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是农业大省,也制约着乡村进一步发展 。与此同时 ,有效保障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中的农民主体地位。
唯有坚持治理与发展相结合 ,不能将其等同于一般性的专合社 ,要在清产核资 、规范建立村民集体所有的村合作经济组织 ,探索村集体经济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运营机制,还有较多的空壳村、管理、发展差异明显,
补齐支撑乡村治理的物质短板,因地制宜采取承包、参股、抗风险能力弱,管理集体资产、村集体经济组织属于全体村民共同所有,要通过登记赋码确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特别法人地位,有序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才能加速四川从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式发展 ,深刻把握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要求 ,监督 、也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题中之义。服务集体成员 。发展集体经济 、性质不变。对具备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 ,要探索建立全省统一的农村产权交易流转等平台,组织不规范 ,